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根据原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解释一》和《合同法解释二》,司法实践急需出台关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司法解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于2023年12月5日公告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哲衡所于2024年5月6日组织律所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系统学习上述司法解释。在学习上述司法解释过程中,律所实习律师苗长青重点为大家分析讲解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疑难法律问题的处理。律所同事先后针对“先开具发票后付款”约定法律效力及“背靠背条款”约定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律所资深律师田金炉也对上述疑难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与律师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分享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上述问题一般思路。
最后,哲衡所林俊主任提醒大家在办案中要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同时在执业过程中完善委托手续并进行必要的风险告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加强自我保护。